还未进行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请抓紧时间年报!!!
依法年报是每一个市场主体应尽的义务!
未按时年报后果很严重: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信息还是市场主体办理信贷、投资、担保等金融业务的重要考量因素。
依据新修订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 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2024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时间:
2025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2024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内黄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4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方式、流程:
①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s://ha.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通过工商联络员登录进入年报页面,逐项进行填报,所有内容填写完全成后,点击“提交并公示”,确认无误,最后点击“提交(保存)”年报状态显示“已公示”年报完成。
②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点击“填报”→“年度报告”登录进行年报。
③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内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下方“服务大厅”→“年报直通车”联络员登录进行年报。
特别提醒:
1、年报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确定”,完成年报公示;如未点击“提交并公示”,则所填写信息仅保存成功,未进行公示,年报未完成。
2、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请谨防上当受骗。
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所或拨打电话0372-7798005
通讯员:周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