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流程:
①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访问网页地址:https://www.hnzwfw.gov.cn/。
②登录“高效办成一件事”点击更多。
③点击法人“一件事”,选择开办运输企业在线办理。
④选择业务办理的所在区域。
⑤选择业务办理所在区域后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的法人账号。
⑥勾选“我已知晓并同意授权”后点击开始申报。
⑦根据页面提示完成前置判断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⑧依照真实情况如实填写采集信息后提交完成。
⑨完成申报后,可通过“我的办件”查询进度。
(二)线下办理流程:申请企业负责人或经办人到内黄县政务服务大厅五楼“一件事”综合窗口,填写《河南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申请表》(窗口提供),提交申请材料,发起联办申请。(如为经办人代办,需企业事先授权)
2. 办理运输企业“一件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①需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道路货物运输需求;
②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为货运;
③车辆需检测合格且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
④车辆达标核查符合要求;
⑤半挂牵引车机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应安装动态监控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
⑥有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员。
3. 车辆为转籍过户车辆,是否可以申请“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
可以,需要提供车辆转籍或过户证明。
4. 如何领取电子证照?
扫描二维码关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微信公众号“畅行中原”,点击“微-服务”下方“电子证照”模块进入申领、展示和校验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具体操作手册请登录“河南运政信息网”(http://www.yz.ha.cn)中“服务”专区“文件下载”栏下载查看。
5. 如果还没有车辆,但承诺会购置合格车辆,承诺的时限为多久?
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6. 具体申请材料有哪些?材料有哪些要求?
公用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④聘用和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⑤聘用和拟聘用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⑥河南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申请表(附件1)
已购置车辆的需提供:①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④车辆前方45°角照片(车辆的电子照片和纸质照片,电子照片格式JPEG,尺寸79mm*59mm,大小不超100K;纸质照片尺寸9cm×6.2cm)
⑤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
⑥重型货车和半挂牵引车卫星定位信息等材料。
转籍、过户车辆还要提供:①车辆转籍或过户证明(未购置车辆的需要提供)
②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经办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7. 个体经营可以通过“一件事”办理吗?
可以,“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服务对象为河南省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8.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有哪些类别?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分为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险、罐式容器)、大型物件运输、网络货运。
9.哪些制度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10. 公司还未购置车辆,可以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吗?
可以,需填写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180天内投入货物运输车辆,若未在180天内落实承诺投入车辆,则自愿放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权,撤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还会影响企业征信。
11.办理道路货物运输运输经营许可需要费用吗?
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不需要向登记机关缴纳任何费用。
12. 是否能够委托办理?
解答:专业运输公司有指定委托人,个人业务必须本人到场。
13. 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需申请办理货运经营许可吗?
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14. 运营证(道路运输证)是否可以转让、出租?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机战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要求其聘用的车辆驾驶员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不得转让、出租、涂改、伪造。
15.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吊销营运证后还能从新办理吗?
根据《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吊销车辆营运证后,根据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可在一定期限后申请重新办理。
16. 普通货车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道路运输证》)后,是否成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
明确专用车辆概念是为了区分运输危险货物和运输一般货物的车辆,其含义的重点是“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载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三个基本要点。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是指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专用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专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符合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并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道路运输证》)。载货汽车则在概念的外延上将小轿车、客车、自行车等运输工具排除适用范围。运输危险货物明确了运输货类为危险货物而非一般货物。同时,《危规》的“专用车辆”,不同于汽车术语中的“专用货车、专业作业车”。也就是说,普通货车(如,栏板货车)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道路运输证》)后,即为《危规》所特指的“专用车辆”。
来源:内黄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